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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肥城市食药监局发布“十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文章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9/5 8: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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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是广大群众旅游、购物和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物中毒和秋季肠道疾病的高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肥城市食药监局发布“十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 (一)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一是看“脸”就餐。外出就餐应选择卫生设施齐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消费,推荐到张贴“笑脸”标识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到防蝇、防尘、防鼠、餐具消毒等卫生设施不全,内外环境污秽不洁的餐饮单位用餐。 二是辨别食品。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勿食用违禁食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不要贪吃路边烧烤。路边烧烤摊大多未经审批,人员健康、原料质量都很难保证。建议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 (二)饮食卫生注意事项 一是注意个人卫生。用餐前应洗手,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尽可能使用公筷,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二是注意餐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餐饮单位提供塑膜包装的套装小餐具,应注意观察套装消毒餐具包装膜上是否标明餐具清洗消毒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消毒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三是注意就餐卫生。在集中聚餐时,提倡用公筷、公勺,要尽量避免用个人使用的餐具在公用的餐盘中夹取食物或为他人夹菜。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如何投诉 节日期间,食药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保护好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饭菜原状;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饭店、餐馆负责人交涉。同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到医院就诊,及时向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吐泻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以便及时得到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