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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康师傅兑奖退货遇难题 厂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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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康师傅兑奖退货遇难题 厂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康师傅的“再来一瓶” 活动 中广网北京12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消费中奖本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对于喝康师傅饮料中了“再来一瓶”奖的消费者而言,却因为难以得到厂商的兑现而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美的“紫砂门”事件,虽然生产企业已经出面致歉并承诺为消费者退货,但真要退货,门槛同样不少。《天天315》本期权威调查:兑奖、退货为什么这么难?! 新闻背景 康师傅“再来一瓶”难兑奖 消费中奖本来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可是有上海的一位消费者投诉说,他购买的几瓶康师傅酸梅汤,打开瓶盖,竟然都中了“再来一瓶”。谁知道,他跑遍家附近的超市、小店,对方竟然都告诉他“不知道这个活动”。好不容易打通生产厂家的电话,对方却告诉他在上海华阴路上有3个兑奖点。他一路奔波满怀希望地赶过去,可是对方却都“不认账”。 昨天(21日),又有一个北京的消费者向我们反映,说喝康师傅饮料中了“再来一瓶”的奖励,可是却因为难以得到厂商的兑现而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消费者:康师傅公司在搞一个促销活动——“再来一瓶”,他们的饮料如果瓶盖上揭开以后,写着“再来一瓶”的话,就可以凭着盖再领一瓶饮料。以前我也有好多次中奖,也确实换到了“再来一瓶”的饮料,但前两天我去北京的一家超市同样买了这么一瓶饮料,也中奖了,但是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现在不举办活动,不能兑奖了。既然活动没有了,那么带着促销信息的货就不该再卖了。而且现在在超市里卖的是有两种包装的饮料,一种包装是在瓶上写着很小的数字,写着活动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另一种新包装还是有促销信息,还是“再来一瓶”,促销活动截止时间是2011年的。按理说如果老包装促销现在算截止的话,那么新包装的中奖了,你就应该给我一瓶,但是超市的工作人员说现在厂家不给他们发货,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 最近还有一个北京网友留言说:买了一箱康师傅茉莉蜜茶,中了数个“再来一瓶”瓶盖。根据兑奖说明,均符合兑奖需求,但是去经销商兑换,却被拒绝,到很多售卖点都无法兑换,说是厂家不兑换。 他告诉我们,康师傅茶饮料上的兑奖原话明明写着“打开瓶盖,如见瓶盖内刻有‘再来一瓶’字样,即可凭该瓶盖,在指定地点兑换相同规格的相同产品一瓶。”可是现在北京没有一个地方能兑换,任何一个售卖点和大超市都不给兑换。他气愤地说,中奖不对换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是冲着有奖才去购买其商品的。要么就别搞活动,生产得起中奖瓶盖,兑不起奖,这是自毁“康师傅”形象。 美的紫砂煲退货难题 美的“紫砂门”事件已经过了一段时间,虽然生产企业已经出面致歉并承诺为消费者退货,但我们发现,真要退货,门槛儿真是不少。美的致歉公告原文中,关于退货的说法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售后服务网点设立退货点,接受消费者的退货。并没有提出任何关于发票、购物时间等附加条件。昨天,我们接到消费者于女士的电话,她道出了自己的退货难题。 于女士:今年年初我和父母在商场购买了一个美的紫砂锅,买完以后因为家里锅多,一直也没用紫砂锅。我父母今年在电视台看到说美的紫砂锅不是真正的紫砂,然后突然想起来家里还有一个这样的锅没用,找出来一看,正好是他们电视曝光的那几种型号,所以我们决定要进行退货。因为当时也听别人说是商家要给退货的,然后我们就给售后打电话,但是售后说已经过了退货期,坚决不给退货。我就觉得你当时承认有虚假问题,做了虚假宣传,承诺是给无条件退货的,那我们在发票这些都有的情况下,为什么不给退货?所以我们觉得心里非常不舒服,因为这毕竟不是一个真正的紫砂锅 企业自己也承认产品存在失实宣传行为,并且事后也公开承诺退货,可是消费者买到虚假宣传的产品,企业退货活动却还有截止日期,这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么?更有消费者向我们爆料说,接到退货通知时,带着一年前买的美的紫砂煲赶到美的售后服务点,退货过程却并非想象的那么顺利。美的售后客服告诉这位消费者,退货还需要计算折旧费。 还有更麻烦的事情。一位消费者袁先生丢失了发票,因此其折旧费的计算只能从紫砂煲的出产日期开始算起。按这种算法,折旧费占紫砂煲价格的一半多。消费者袁先生同意退货,美的售后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却称没有现金,建议他改换其他美的产品。袁先生表示他不接受换货,美的售后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就建议他下次再来。当袁先生第二次到服务点换货时,服务点工作人员再次以“没钱”拒绝退货。情急之下,袁先生与他们据理力争,并提出若不接受退货将投诉消费者委员会,对方才将原价为350元的紫砂煲折算为170元退还给消费者袁先生。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不管是有奖销售还是产品召回,是不是产品在市场上流通一天,企业就该履行自己的承诺一天呢?一个截止日期就可以剪短企业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么?在追求利润和市场份额最大化的时候,企业以伤害消费者利益和感情为代价,这代价,也太大了! 法律背景 律师表示,美的明知其紫砂煲产品的原材料是普通陶土,还宣传成紫砂,这是美的的故意行为,这种行为就是欺诈。既然是欺诈,理应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双倍赔偿消费者。而收取折旧费则是不合理的,消费者是听信了美的“富含紫砂、健康养生”的虚假宣传才购买了紫砂煲,属于误买。退货时收取折旧费是一种强迫交易的行为,是没有道理的。 维权人士赵先生在我们《天天315》的微博上留言,希望消费者采取集体诉讼的形式对美的施压。他表示,必须要让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才不敢再欺骗消费者,这个过程是社会进步必须的过程。此外,他希望工商部门介入退货事宜,借此整治消费市场,与法律部门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益提示 一些品牌饮料瓶身上打着“再来一瓶”中奖活动,宣传兑奖率较高,活动仅注明截止时期,却无具体兑奖地点等说明。由于中奖率高,不少消费者冲着奖品或贪图刺激而狂热购买,可是让品牌饮料销量一时大幅上升。 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厂家以低于中奖率配货,零售商如果承担剩下的兑奖差额,利润上就要吃大亏,因此不再给消费者兑奖。消费者拿着中奖瓶盖无处兑奖,而他们大多没有购买单据,商家可能不承认,消费者如果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大多往往迫于无奈放弃维权。 对于品牌饮料“再来一瓶”活动兑奖难,涉嫌欺骗消费者,厂家运作上的失误应负全责,应尽快完善、畅通货源,落实经销商兑奖;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不要为奖品而狂热购买,慎防上当受骗。 警示红绿灯 我们今天来介绍点酒类消费的知识。每到年末,酒类消费就会出现一次“井喷”。近日,记者走访一些超市和酒类专营店后发现,新一轮的节日酒大战已经打响。而在过去的一年中,不但国产著名白酒连续三次升价,涨幅高达60%-70%,以拉菲为代表的法国名装红酒,更是出现了翻倍增长的情况。不断成熟壮大的保健酒也成为普通百姓的新宠。 看看今年的跌价情况:在今年的酒类市场上,葡萄酒,尤其是外国名装葡萄酒风头最劲。不过,临近圣诞节,不少葡萄酒商家都纷纷打出了“降价促销牌”,尤其是国产知名葡萄酒,更成了促销的“排头兵”。 再来关注一下涨价情况:在白酒方面,临到年关,国产白酒,尤其是茅台、五粮液等名牌,不但没有降价促销,反倒是刚刚同时提过价。据业内人士介绍,茅台、五粮液过去一年就提了三次价,每次的涨幅都在10%-30%之间,全年基本上都上涨了60%~70%。 记者走访了各大超市后发现,白酒消费,尤其是高端白酒消费,均出现了大幅增长。业内人士认为,与国外对等水平的名酒相比,中国酿造酒在成本、工艺等方面都毫不逊色,因此,高档白酒在未来还有一定的升值空间。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