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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与案例研讨会举行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4/8/25 21: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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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两法衔接将出具体规定 8月25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稽查局与法制日报社联合主办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与案例研讨会”在京举行。为期一天的研讨会就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证据转换与效力,案件信息披露的时机与效果及食药安全与社会共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来自中央政法机关、食药监总局的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28个省市自治区食药监管部门的代表、6个省份政法机关的代表以及部分企业代表参会。 科学宣传 深入法律渗透力 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在会上谈到法律宣传问题,指出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根本出路在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共治,在于科学立法、深入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社会树立起法治信仰。法律的宣传,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因此,要重视食品安全法律的宣传。 张彦珍认为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一是要吃透立法目的,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入解读法律内涵;二是要丰富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渠道;三是要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除了法律宣传,她还建议媒体关注法律实施,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活动,以建设性的态度反映实际问题。 合力共治 扩大法律影响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郭文奇在致词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十八大以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改革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问责力度等多项措施来强化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了贯彻中央精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在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婴幼儿乳粉专项治理、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持。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监管任重道远,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了一系列全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郭文奇强调,千万不能有一丝懈怠情绪,不能有过“太平日子”的思想。 他指出,这次会议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对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交流合作,使合作更加紧密,认识更加统一,步调更加一致,行刑衔接更加顺畅,监管更加有力。 行刑衔接 落实法律执行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在研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特别谈到行刑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的问题。 据介绍,作为案件查处的重要手段,行刑衔接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行刑衔接机制是自下而上建立,缺乏统一、有效的顶层设计。此外,行刑衔接的原则性规定较多,可操作性规定较少,在具体实施中会遇到很大困难。 毛振宾指出,行刑衔接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系统复杂工程,它不仅涉及到行政权与刑事司法权的关系,也涉及到刑事司法权在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配置与协调关系。行刑衔接机制系统的梳理与构建,必须依靠制度化的路径才能建立起来,并得以有效运行。 今年,建立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已纳入国务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要求:“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加强行政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开放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接入口,实现公安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探索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评估与应对。”据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及时启动了调研和立法工作。 毛振宾透露,通过对行刑衔接实践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调研,食药监总局和公安部共同起草了《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讨论稿)》,正在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征求意见。 (霍东洲 记者李涛 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