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大冶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为该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培训。新版GSP规定,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购销渠道等做出了规定。
据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胡志树卢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