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街头“老冰棍”多是“三无”产品 批发价仅3毛5
文章来源:新快报   更新时间:2014/8/15 9:17:40  

原标题:街头“老冰棍”多是“三无”产品

  ■在花城广场,不少市民购买老冰棍。

  

  卖冰棍的自己都不吃,买回冰棒在出租屋内换包装

  炎炎夏日,广州街头出现了不少走鬼售卖标榜“怀旧”的老冰棍,销量非常可观。记者连日来走访发现,这类老冰棍大多是“三无”产品,质量堪忧。有销售人员直言,所售的冰棍是从批发商处进货,在出租屋内换上印着“老冰棍”字样的包装再拿出来卖。而批发商家透露,这些售价3元一根的“老冰棍”,批发价仅是0.35元。

  “卖的不是正规的产品”

  近日,记者在动物园南门看见有5个人在售卖冰棍,其中一个女孩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已经卖出了10根冰棍。据其负责人透露,他们每人每天都能卖出两三百根冰棒,一天下来能卖出上千根。

  记者在天河街头看到,这些卖老冰棍的人服装相近,却分属有各自的“团队”,冰棒外包装也各不相同。记者走访碰到的9个“团队”中,有8个“团队”出售的冰棍都没有密封包装,只是把冰棍简单地套进一个纸袋里,上面没有生产日期、厂家信息和生产许可标识,大多就写着加盟、合作的电话。

  一个卖冰棍的女孩告诉记者:“反正我是从来不吃这个冰棍。”一个冰棍分销点的负责人说:“我们这个就是‘走鬼’,卖的又不是正规的产品,所以也怕工商和城管没收。”

  出租屋内改换纸质包装

  新快报记者在花城广场买了一根老冰棍,通过上面的服务热线联系上“生产者”钟某。钟某告诉记者,冰棍是自己和一名老乡在人和地铁口附近的一间出租屋内“制作”的,还说自己没有营业执照,包装上留的是假厂址,以防被查。钟某称冰棒包装是自己掏了几百块让某广告公司设计的,“如果你要生产日期,去文具店买个工具就可以自己印上去了。”

  不过,钟某始终不愿意透露自己出租屋的具体位置和制作方法,在记者一再追问下,他才坦言称自己并非在出租屋内“制作”的,而是从正规的批发商拿货,再换上印着“老冰棍”字样的纸质包装。“当然有安全隐患啦,我们是自己包装的,也怕被人查啊。”当记者问到食品安全问题时,钟某如是说。

  绿豆冰棍批发价仅3毛5

  为了证实钟某的说法,记者日前来到人和地铁站附近一处正规的冰棍批发点,询问有无“绿豆味老冰棍”卖。

  “老冰棍怎么会有绿豆呢?”老板娘说。记者拿出手机向老板娘展示在花城广场拍得的老冰棍图片,她看完后向记者道出玄机:“一看就知道这是拿了我们这里卖的‘绿豆沙沙’,然后自己换包装再去卖的。”说完,她让员工拿出一根“绿豆沙沙”让记者试吃。

  记者发现,这款绿豆冰棍确实与钟某在花城广场所卖冰棍非常相似,味道上也十分接近。“这个批发价才3毛5一根,但他们拿去换下包装,搞个噱头,就卖两三块钱。”老板娘说,这种最便宜的绿豆冰棍销量一直不错,时常有人一次性就拿200多根。

  声音

  自行换包装和使用泡沫箱售卖易导致微生物污染。首先,这种老冰棍的包装不密封,容易污染到微生物。此外,冰棍不属于可分装食品行列,分装老冰棍的行为不可能申请得到正规的生产许可。其次,在售卖过程中,老冰棍用泡沫箱储存,在炎热的天气下,会造成箱内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广东一高校食品安全系黄副教授

  街头“老冰棍”经营者伪造生产日期等信息,将正规冰棍私自更换“三无”包装、或伪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再拿来出售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可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广东省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

   (记者 彭程 陈海生 王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