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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洋酒”无中文标识 消费者获赔1800元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更新时间:2014/7/18 8:59:24  

近日,永州市蓝山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无中文标识红酒赔偿案,消费者获赔1800元。

6月下旬,李先生从云南回到蓝山,去该县一家超市购买了4瓶进口红酒,因相信超市,购买时没有认真看,买回家后便发现酒瓶标签上全是英文,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遂要求超市给予退货和赔偿,却遭到超市方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后,李先生来到工商机关投诉。

工商工作人员指出,超市方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此,李先生有权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李先生退还4瓶进口红酒,并获得超市方赔偿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