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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鱼里有苍蝇 网友诉“七味”食品卫生太糟糕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0/30  

   红网10月30日讯(记者 吴庠)“真恶心,袋装鱼里面竟然有一只苍蝇!”耒阳市网友“悠悠我心”近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投诉称,家人购买的“七味”系列袋装小鱼干里面有苍蝇。厂家对此表示愿意“退一赔十”,但拒绝额外进行相关赔偿。
  
  该网友在帖中称,7月家人在耒阳市步步高超市购买了数袋“七味”袋装鱼,该系列产品由望城县茶亭镇源泉食品厂生产、长沙源泉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监制。“由于家里的小孩爱吃香辣口味,所以特别钟爱这种袋装鱼,一直把其当作零食。”
  
  当吃到最后一包时,家里的大人发现,该袋装鱼里面竟然有一只清晰可见的苍蝇。网友“悠悠我心”描述称,根据苍蝇的神态,应是活着被密封后,挣扎着爬出鱼堆,最后死在包装袋里面。“若不是它爬出了鱼堆,我们消费者也发现不了,孩子照样会当成鱼干吃掉。想起来就恶心、恐怖!”
  
  该网友数次联系厂家要求对此负责,希望对方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以及对小孩因长期食用该产品可能造成的身体损害予以赔偿。但遭到了厂家的拒绝,该网友遂在红网发帖表示要讨个说法。
  
  红网记者根据该袋装鱼包装袋上的联系方式,与厂家客服取得了联系。一工作人员对此称,出现此问题作为厂方确实负有一定责任,厂方愿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我们可以适当加大赔偿力度,但不能太离谱。”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李炎辉律师对此称,食品出现异物应“退一赔十”,至于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害和身体损害,消费者应提供有力的相关证据,否则其赔偿要求一般情况下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