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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超市将过期食品当赠品 忽悠顾客被处罚
文章来源:闽南网   更新时间:2014/6/12 12:51:01  

 近日,石狮市祥芝工商所对一超市将过期食品当赠品销售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几天前,祥芝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大堡工业区一超市购物后发现买回来的赠品香肠过期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超市核查,该超市正在做桶装方便面“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购买方便面赠送香肠和泡椒凤爪,大部分都是临近保质期限,有些甚至已经过期了。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了这些过期的香肠和凤爪,并对超市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下架即将过期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涉案超市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工商人员表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商品买卖合同关系,即使是赠品,商家也应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否则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要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海都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蔡珍贵 张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