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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意见整治万余家无证小餐饮单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更新时间:2014/6/12 12:34:21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出台《关于加强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小餐饮单位整顿治理,力争6月底前各区、市小餐饮单位整体持证率达到80%。

  长期存在的无证小餐饮单位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据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青岛共有无证小餐饮单位1万余家,以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居多。这些大量存在的小餐饮单位在方便市民生活、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也因为硬件设施差、管理水平低等问题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不少的风险和隐患。

  为有效解决小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提升青岛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的意见》,坚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全面整治小餐饮单位。本次整治的重点是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含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小餐饮单位。今年6月底前,各区、市小餐饮单位整体持证率要达到80%,年底前要达到85%,2015年6月底要达到90%,到2015年年底,实现全市小餐饮单位“依法经营、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市餐饮业发展现状,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小餐饮单位从事食品经营的标准。一是经营场所应具有有效的产权证明,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可以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二是小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需要。三是小餐饮单位应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有冷藏、冷冻柜。

  无证餐饮业的整治工作按照落实责任、属地管理、全面摸底、掌握实情、明确标准、积极发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多方配合、加强协作的要求进行。由各区、市政府负总责,开展为期1个月的小餐饮单位调查摸底工作,按照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全市包括鲜奶吧在内所有小餐饮单位进行梳理、登记,全面摸清名称、地址、业主、规模,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健康查体情况、未办证主要经营项目,并进行分类统计。根据新出台的《青岛市小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标准及程序》,对符合最新核查标准的,给予发证;对尚不符合标准但确系群众生活需要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积极予以指导;对不按要求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能达到食品安全基本保障要求的,坚决取缔。对于小餐饮单位“上户口”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正确处理小餐饮单位整顿规范与创业就业、便民利民的关系的同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在积极消化现有无证单位的基础上,确保不再新增无证单位。整治中,发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环保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