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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最严厉处罚还须刚性执法 |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更新时间:2014/5/21 9:3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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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海洋 作 □ 潘铎印 5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 (据新华社)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前不久,国家食药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国家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以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量,保障国民“舌尖上的安全”。紧接着,国家又以立法形式保障食品安全,对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得民心、合民意。食品安全问题危机四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监管、处罚制度,十分必要。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对那些丧尽天良、蓄意害人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通过修法,给予他们最严厉的处罚!”“要让违法犯罪分子承受付不起的代价,让失职、渎职人员受到躲不掉的惩处。”刚性的制度与刚性的执法,才能托住道德底线、重建市场秩序。同时,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实施依法治国过程中,要重视道德建设,坚决实施以德治国。法律是强制性的约束,道德是自觉性的约束,它们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要法治也要德治,整顿好市场经济秩序,实行法治与德治并举,教育和监督食品行业在经济活动中实行诚信经营,恪守食品安全。 我们还应该看到,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更是监管出来的,食品安全最严处罚当从监管开始。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管顶层设计时,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和权责,界定各级领导责任,推动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要严肃追责,严罚失职渎职,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人员受到躲不掉的惩处,倒逼有关部门把压力转化为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的善意得体现到执行上。时下并不缺乏一部好的法律,而是缺乏如何让法律得到公正执行的制度保障和环境支撑。就像明星虚假代言,从广告法到食品安全法,再到新消法,一次次期待,一次次在司法实践中落空,虚假广告甚嚣尘上,代言明星盆满钵满。由此,食品安全执法如何一严到底,恐怕不是一部简单的法律修订所能解决。最严处罚制度要“不看广告看疗效”,让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