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药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从5月6日起至6月底,薛城区食药监管分局组织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凡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的从业人员,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
为保障健康查体工作顺利完成,自7月1日起,区食药监管分局将集中开展健康查体工作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超过有效期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韩颜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