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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袋内现苍蝇消费者索赔遭拒 记者协调后超市按售价10倍赔偿 |
文章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更新时间:2014/4/14 12:4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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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2 新余程女士:11日上午,我到新余优惠多超市购买了两包袋装小鱼干,每包价3.5元,包装袋上均为“QS”标识。付完款走出超市没多远,我准备拆开一包吃,突然发现里面有一只苍蝇,觉得好恶心。我立即返回超市去理论,要求退货并赔偿。服务员表示只能退货,要赔偿她做不了主,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记者跑腿:接到投诉后,记者赶赴现场,发现程女士购买的小鱼干小吃是湖南一家企业生产的,保质期至今年8月20日,说明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包装内有一只苍蝇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经记者与店主刘先生协商,刘先生同意退货,并按其中一包小鱼干的售价10倍赔偿。程女士对此表示满意。(记者何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