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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食药监局开展问题肉品监督检查工作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4/3/31 8:1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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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在餐饮服务环节采购使用病死猪肉制成叉烧和来源不明的冻肉、老鼠肉等问题肉品流入餐饮消费环节,花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3月25日至4月18日在全县范围开展问题肉品监督检查。
此次问题肉品监督检查,主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做好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采购猪肉时,应索取“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时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同时,采购牛、羊、鸡、鸭、鹅等畜禽产品时,应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进口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是采购熟肉制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定期实地查看供货商生产加工场所,预防冒用证照行为发生;是长期定点采购的,应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该局要求各监管组要加大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凡违反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从严查处,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截止目前,未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违规使用问题肉品,此项监督检查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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