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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办法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 |
文章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4/3/3 9: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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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概念、具备的条件、分类设置要求、主要职责、培训考核发证程序等,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办法》规定,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都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前应当接受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日常考核扣分制,12个月内累计扣满12分的,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对12个月内连续3次被不同餐饮服务提供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其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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