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太原市检察机关挥“重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
文章来源:太原日报 更新时间:2014/1/25 9:53:42 |
|
即日起,全市检察机关将开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1月24日,市人民检察院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重点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加强监管,排查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 据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将严肃查办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内容涉及违法发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渎职犯罪案件;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渎职犯罪案件;伪造食品药品合格检验结果和动植物检疫结果,对应当检验的食品药品不检验,以及错误出证、延误出证的渎职犯罪案件;因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销售,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渎职犯罪案件等。(梁涛、白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