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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11家餐饮单位被关停或收回经营权 |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14/1/25 9: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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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4日,南京的会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该市各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内高档餐饮经营场所,目前已有7家关停,4家收回经营权,其余重新调整功能,正在积极整改中。 A 纪委书记约谈13家重点责任部门 据悉,南京市委高度重视会所专项整治工作。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要求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重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确保中央各项规定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22日,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龙翔专门约谈了13家重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2013年12月27日,南京市纪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全市认真开展狠刹“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出具体部署。 随后,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0部门联合展开了狠刹“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中注重“源头监管”,抽取部分市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采取核查财务账册的方式,检查近期公务接待、物品采购、会议经费等支出情况,严查苗头性现象。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选派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实地核查19个单位和部门的财务账册,并根据核实情况进一步问责追究。据统计,整治中,各级各单位共派出132个检查组、857人次开展深入排查。截至日前,全市有11个区、108个部门向市廉政办提交了摸排情况报告,并由主要领导签字“背书”。 南京在全国率先提出“五个一律” 1 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内一律不准违规建设私人会所 2 历史建筑、公园内的餐饮单位一律不准设立高档消费 3 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出入私人会所 4 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5 凡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转嫁摊派 或者弄虚作假变通处理 B 相关餐饮单位被依规“分类”处理 为防止出现“死角”,由市纪委牵头,市各部委办局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各区纪委监察局配合,采取市、区、街(镇)纪检监察部门上下联动的方式,结合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和媒体曝光等线索,采取实地走访、暗访检查、查阅发票记录、询问工作人员等方法,对各类高档餐饮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检查。“经初步整改,各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内的高档餐饮经营场所,目前已有7家关停,4家收回经营权,其余重新调整功能,正在积极整改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签署承诺 党员干部、公务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各责任单位要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如果发现遗漏、隐匿不报的情况,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龙翔强调。据介绍,下一步,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签订“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书。各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反弹。财政部门将发挥财务监管职能,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公款消费支出;审计部门将把“三公经费”支出作为审计重点。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明查暗访、约谈提醒、责任倒查、通报曝光、监察建议书等制度,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顶风违纪现象的发生。“实行‘一案双究’,既要从严处理当事人,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决不姑息、决不变通、决不搞‘下不为例’。”这位负责人强调。 深化整改 明确“四个一律” “三个不得” 结合南京实际,市纪委进一步明确整改阶段“四个一律、三个不得”要求: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内的私人会所、协会商会等办公和高档娱乐场所一律关停;历史建筑内不符合文保要求场所一律关闭;公园内租用合同到期与其功能无关场所一律不得出租;民宅中餐饮等无证经营场所一律取缔,超经营范围的,要整顿。公园内餐饮娱乐等设施必须面向游客、面向大众,不得设立围墙、围挡或牌示禁止游人和市民入内,不得设立最低消费,服务标准设置“公开”标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不得内设专门用于接待的高档餐饮、会所、娱乐场所,已有的必须关停并整改到位。 对违反会所整治“五个一律”和会所整改“四个一律、三个不得”禁令以及其他违反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严格依法依纪速查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这次排查的部分公园、风景区 中山陵景区 玄武湖公园 雨花台公园 白鹭洲水街 滨江公园 河西中央公园 老山公园 珍珠泉公园 幕燕风景区 老山森林公园 慢城 这次排查的部分历史建筑 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 颐和路民国文化街区 (通讯员 吴德 扬子晚报记者 孔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