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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获假冒名酒11万余瓶 案值超2千万
文章来源:中新网   更新时间:2014/1/15 10:13:21  

 记者14日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该省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执法行动中连续端掉10多个假冒名酒销售窝点,现场查获假冒仿冒的“茅台”、“泸州老窖”、“郎酒”、“高庙白酒”等名酒1万余件,11万多瓶,案值超过了2000万元。

  通报称,8日,成都市新都区工商局根据举报,会同当地警方在新都区斑竹园镇莲塘社区5社一农家院内查获一制售假冒名酒窝点,涉案金额高达100万元。

  新都区工商执法分局局长苏小兵介绍,接到民众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暗中收集相关证据。8日进行的收网行动中现场挡获1名小工,随后在大丰抓获该窝点老板邓某夫妇。现场查获五粮液白酒49件、五粮春白酒41件、剑南春白酒17件、国窖1573白酒30件、青花郎白酒27件、红花郎白酒57件、泸州老窖特曲白酒19件、水井坊白酒5件、飞天茅台白酒15件、金六福白酒4件,以及外包装箱、防伪贴、酒盒、瓶盖等大量商标标识,货值金额近100万元。经上述白酒生产厂家鉴定全系假冒产品。

  随后,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的供述,在成都金堂县赵镇某村庄再次查获一制售假冒名酒窝点。现场发现“贵州茅台”、“水井坊”、“五粮液”等15个品牌白酒成品、半成品、商标标识和包装箱以及制假设备。初步估算,涉案产品价值近百万元。

  另外,眉山洪雅县工商执法人员根据民众举报,对位于洪雅县洪川镇槽渔滩街18号的个体工商户骆向军销售假冒获得地理商标的“高庙白酒”,进行了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骆向军夫妇销售的“回头香高庙白酒”其外包装标签正中醒目位置明确标示“高庙白酒”,而其注册商标“回头香”则在标签的上部用较小字体标示。骆向军夫妇于2012年5月4日至2013年2月27日从四川眉山诗书城酒业有限公司刘志平处共购进“回头香高庙白酒”1412.5件,每件6桶,每桶2.5L。每件“回头香高庙白酒”的进价为78元,产品进价总计为110175元人民币。截止案发时,库存余17桶。

  目前,执法人员已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全部进行了扣留,当地警方也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