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26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从2014年3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专门的柜台或货架摆放、销售转基因食品,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不得将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混放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