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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项整治大米等十大节日食品 监管生产至消费 |
文章来源: 广西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12/19 8: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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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暨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动员视频会现场。广西新闻网通讯员程奇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2月18日讯(记者刘清通讯员程奇)为确保2014年“两节”期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广西即日起启动为期60天的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行动。这是我区食药监部门接管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职能后,首次对大米、面、食用油等节日消费大宗食品和获证企业展开自食品生产至餐饮消费的无缝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的十大节日消费食品包括乳制品、大米、面、食用油、肉制品、饮用水、酒类、腐竹、米粉、粽子等,曾被质监部门列入抽检不合格或其他不良记录生产企业也名列其中。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胡振洲介绍,之所以选择这10种节日食品主要是考虑元旦、春节期间百姓的消费习惯,其次是结合广西特有的生活习惯,如对年粽、年糕等具有地方特色、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实际上,“两节”涉及的食品中还包括很多小的品种,比如卤制品、酒、肉制品、饮用水等五大类和五个小类。据介绍,“两节”期间的专项整治行动首先从食品的生产环节入手。 随着质监部门和食药监局之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顺利移交,备受各方关注的食品安全无缝监管也得以实现。“社会公众将会慢慢感觉到,职能交接后的优势非常明显。”胡振洲表示,新食药监机构把原质监部门的监管力量和社会检验能力综合在一起,保证了专项活动的顺利和成功进行。本次整治行动中,将对从质监部门移交过来的曾有不良记录、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进行重点整治,这也是新机构今后的工作重点。 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职能交接后最大优势是,食品药品监管从原先的分段监管到现在的集中由一个部门监管,减少很多扯皮。胡振洲认为,以往的分段监管存在监管空白和交叉点,而现在可将食品生产、消费链上的三个环节理顺,使得各环节间实现相互支撑、配合,实现食品安全无缝监管。备受南宁人喜爱的米粉也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食品之一,以往米粉的生产监管只能把住厂门关,和消费监管是隔断的,现在食药监部门有力量调动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不仅让生产和消费间展开技术和监管支撑,各环节间也可进行相互衔接,这样只要对消费终端进行控制,即餐饮店、超市等正规大卖场禁止无证米粉进入,就能规范米粉生产,这在以前就没法做到。 据悉,18日举行的全区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暨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动员视频会要求各地要核实辖区内十类重点食品品种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品种、分布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建立和完善企业档案。此外,在对十大节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进行抽样检验,全区计划抽样数为1945个。通过对重点品种食品的抽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监督抽检信息届时将由自治区食药监局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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