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用“保鲜水”为“化学粉条”保鲜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更新时间:2013/11/28 14:17:24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陈正明 张代磊

  在明知甲醛水(俗称“吊白块水”)有毒有害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仍然添加含有该物质的溶液生产粉条,然后将其流入市场销售。近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王在辉、谷雪夫妇被浙江省义乌市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9月初,王在辉在河南省太康县的一家化工店内购买了一桶含有甲醛成分的“保鲜水”,然后将其带到义乌。到义乌后因找不到工作,无事可干的王在辉决定生产粉条售卖。23日,王在辉购买了制作粉条的海藻酸钠、明矾、氯化钙、焦糖色素等“原材料”,办起了粉条加工厂,由其负责制作,谷雪帮忙。

  粉条加工过程是通过海藻酸钠加自来水,搅拌成浆糊状,然后在漏斗里漏下去成粉条,再把粉条浸入有氯化钙和明矾的自来水中定型,最后把粉条放入添加了“保鲜水”的水池中用焦糖色素染色。据王在辉交代:生产粉条过程中添加的无水氯化钙分食品级和非食品级,为了省钱他选择了使用非食品级的氯化钙作为添加剂,这些“化学粉条”都不含有一丁点大米、面粉等食品原料。而使用含有甲醛的“保鲜水”染色,主要是为了防腐和保鲜使粉条能卖个好价钱。

  据悉,这些粉条主要在义乌市某菜市场销售,在搜查王在辉的出租屋时当场查获“毒粉条”100多公斤及未使用完的甲醛水一桶。后经检测,从王在辉处扣押的粉条中检测出甲醛次硫酸氢钠的含量为735ug/g,而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是不得检出有这一化学物质的。

  而当民警讯问王在辉“你们吃不吃自己生产的粉条时”,王在辉说:“这些粉条我们自己都是不吃的,因为加了氯化钙和保鲜水。氯化钙是不能吃的,保鲜水也是对人有害。因为加了保鲜水,我们家里做的粉条都是不会坏,从来不会长虫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