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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举办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培训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2/19 17:5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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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惠庆莲发自陕西 为了做好春季学校及幼托机构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月16至17日,对全区105所学校、幼托机构负责人、食堂从业人员及厨师长200余人,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知识培训。共发放学习资料300余份,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日常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
通过培训学习, 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厨师对《食品安全法》有了更系统、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在食品安全中的重要责任。大家纷纷表示,参加这样的培训真是受益匪浅,不仅使自己的知法、守法意识更牢了,而且诚信、责任意识更强了,夯实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中的基础。 据记者了解,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监局历来重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多次对学校,幼托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学校幼托机构要抓住以下六个要点,确保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万无一失。一是要强化校(园)长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抓好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做好食品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意识的培养,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培训、进行约谈,成立食品安全应急机构,做到意识充分,责任落实。二是要严把学校、幼托机构许可关。对于达标院校,食品稽查人员积极上门指导服务,使其达到示范典型作用。对于不达标单位,要责令停止供餐,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整改,从而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对有证院校实行一校一档规范管理,并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前30天通知提示办理延续申请。三是要求加大对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做到认识充分、觉悟提高、硬件完善,重点对功能区域的分布,集中消毒、冷冻冷藏等设施设备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政治上提升一个水平 。四是抓好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以及夏秋两季,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进行高频次检查指导。五是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参与监督意识,要加大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堂的日常监管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参与监督的重要性。六是抓好社会舆论监督,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存在高风险食品的检测结果,引起社会及大众的重视,督促校园食品安全向规范化、科学化、安全化发展。通过舆论引导学生及家长选择食品安全放心的院校,抵制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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