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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出台《食品药品安全 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3/11/24 10: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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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方立朝 发自甘肃 为进一步完善《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近期,兰州市制定出台了《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在饮食用药环节发现质量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12365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咨询举报。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处理的实事结论相符的,按举报等级的不同,分别以案件罚没款总额的5%、3%、1%给予举报人奖励,每个案件奖励一般不超过2000元。已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以根据违法物品货值金额和举报等级,给予2000元以下的奖励。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披露举报,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可视情况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励。自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以来,已落实举报奖励19起,兑现奖励资金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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