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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茅台“进货”价两百元 翻三倍卖出还有人埋单
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11/15 13:15:33  

一年前与人合资组建酒类公司,从事高档酒类买卖,以每只200余元的价格“收购”,转手以700余元的价格卖出。卖的全是假冒伪劣的茅台及五粮液。嫌疑人事后供述称,真茅台不可能有这么低的进价,在明知是假酒的情况下仍收购转售,只是为了挣差价,并认为喝不坏人。日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了嫌疑人袁某。

据检察官告诉记者,2012年8月3日,犯罪嫌疑人袁某与邓某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深圳市兴酒公司,从事酒类销售。2013年6月29日,群众罗某到该公司购买五粮液、茅台酒。袁某、邓某随即联系犯罪嫌疑人陈某要货,陈某遂联系犯罪嫌疑人黄某,让其提供货源。

黄某随后将自己低价收购的12支茅台酒以每支人民币250元的价格贩卖给陈某,陈某再以每支人民币450元的价格贩卖给邓某、袁某。最后,邓袁两人将从陈某处购得的12支茅台酒及另外收购的56支茅台酒、6支五粮液酒,以人民币52260元的价格转卖给罗某。

后来,罗某发现所购买的白酒存在问题,于7月16日向派出所报案。当日,民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执法员,在袁某、邓某公司内查获茅台24支、五粮液12支。随后,犯罪嫌疑人邓某、袁某、陈某、黄某全被抓获归案。经鉴定,所扣押的五粮液酒18支、茅台酒92支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