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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设乡镇食药监管所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3/10/28 9:10:53  

 本报南宁10月27日电 (记者谢振华)记者从广西食药监管局获悉,广西拟于年底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广西将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管能力建设,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原则,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每所3—5名编制。

  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承担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28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