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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食药监局规范药监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10/25 11: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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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于今年施行后。规范行政裁量权从制度上、根本上、长远上保障了行政机关公平公正处理行政事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保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局内成立了案审小组,有专人负责案件审核,实行查处分离,使执法人员与案审人员相互制约。并要求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考虑到一切应当考虑到的因素,进而作出综合判断,避免出现执法不到位现象。
同时,为杜绝“办人情案”,随意执法,有效增强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还尽量细化量化处罚标准,最大限度地压减权利弹性空间。就对药监行政执法中的罚款而言,按照免于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加重处罚对自由裁量权设定了五个档次。总体要以帮助教育为原则,绝不能为罚款而罚款,但对有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要从重加重处罚,绝不能有任何人情存在。
这一举措,使全局执法人员端正了执法观念,强化了执法意识,以求在工作中达到执法公正、公平,更好的做到合理行政、依法行政。 (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