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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各地加强食品监督检查 确保灾后市民餐桌安全
文章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3/10/10 7:42:58  

    温州网讯 “菲特”过后,食品药品如何确保卫生、安全?昨日,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州市食安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大灾区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被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食品上市流通,并重点检查灾民安置点、临时食堂和饮食摊店,严加监控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等。

  为确保餐桌安全,各地将从多个环节开展台风灾后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规范灾后农(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督促做好病死、淹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强粮食收购、运输、储存活动的质量管理,防止灾区受潮霉变粮食流入市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则将指导食品企业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加大对食品原辅料、出厂食品的监督检查,严防污染食品流入市场。在流通环节,将加大灾区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被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食品上市流通。

  另外,餐饮服务环节的重点是检查灾民安置点、临时食堂和饮食摊店,严加监控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防止使用病死、淹死的畜禽或者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加工销售。特别是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通知还要求加强饮用水应急监测,加大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饮用水消毒剂的监督检查力度。

  针对灾后药械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指导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落实药品监管措施,加强药品质量监管,防止水浸药品出现质量问题,防止质量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要按照划区定责、分片监管的原则,对受灾乡镇(街道)涉药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储备等情况,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和使用假劣药品行为,确保受灾群众用药安全。

  食品被洪水浸泡后,还能吃吗?

  “菲特”使得不少市民家里进水,食品、药品被水浸泡后还能吃吗?锅碗瓢盆被水浸泡要如何清洗?昨日,记者请教了专家。“原则上说,因浸泡被污染以及出现了腐败、变质的食物都不可食用。”市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周祖木说。

  一、大米等粮食

  大米、谷物等粮食如被洪水浸泡且被污染,则不可食用。尤其是因浸泡而发芽的粮食,很容易引起霉变,并可能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毒素,所以在无法判断是否有毒的情况下不应食用。如浸泡的程度不是很严重,在食用前要用干净的水充分冲洗,经高温煮熟煮透后再吃。花生、大豆等食物在经洪水浸泡后很容易出现霉变,需要仔细确认。

  二、水果、蔬菜等

  蔬菜被水浸泡后,极易变质、腐烂和被污染,因此不建议再食用。

  苹果等水果如没有腐烂,可食用,但也需用干净的水进行反复冲洗,最好削皮后再吃。香蕉虽带皮但很容易腐烂,因此不建议再食用。

  三、有密封包装的零食

  虽然薯片等零食有密封包装,但很难确保包装袋没有破损,因此不建议食用。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要确保包装没有出现破损、铁罐没有锈蚀等,同时要用洁净水清洗外围后方可食用。利乐包装的牛奶需要小心检查,以确认包装未有坏损,否则不得食用。

  四、药品

  被洪水浸泡过的药品均不可再吞服,即便是未开封的药品也尽量不要吃。

  另外,如果厨房进水,要特別注意对刀、砧板、锅碗瓢盆等进行清洁,有条件的用沸水等进行消毒。

  五、生食

  近期尽量不要在外面用餐,以避免吃到不新鲜、不干净的食物。同时,不要吃凉拌菜、沙拉、江蟹生等未经煮熟的食品,以免增加感染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