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靖远县工商局四项措施加强乳制品安全监管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9/16 21:45:44 |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经营者行为,保障消费安全,靖远县局决定开展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主体专项检查,县局采取四项措施严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关。
一是把好乳制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对经营户上岗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予经营,并签订相关责任书,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不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经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乳制品经营者,利用年检时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不符合经营乳制品条件的,在年检验照时取消经营者的乳制品经营资格。
二是建立乳制品监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对乳制品市场的巡查力度,依据《食品安全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乳制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二是开展定期巡查,以巡查队为单位加强乳制品经营户的监管,利用“电子一票通”对辖区内经营的乳制品进行溯源管理。
三是加大乳制品案件查处。加强与公安、农牧、卫生、质检、食药监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增强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充分运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加大抽检数量和频次,发现销售非法添加的乳制品,一律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作用。大力推进12315网络进社区、进景区、进商场、进企业和进学校的工作进度,努力拓宽申诉、举报的覆盖面和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对接到的举报,及时核实查处,最大限度的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