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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和宣传部门或成国务院食安委成员 |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13/9/13 12:5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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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举行了改革后的第一次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食安委主任张高丽主持会议。 张高丽在会上表示,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统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安委于2010年2月6日成立,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议事协调机构,当时有13个部门成为其成员单位,今年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 “由于食品安全的未来方向是要加大惩罚力度,此前学术界也在讨论,食安委组成单位可能要纳入法制部门,比如监察部、政法委等。另外,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设置了新闻司,食品安全领域风险沟通非常重要,此前的恒天然事件,就存在风险沟通不够的问题,导致很多企业受损,所以也可能把宣传部门纳入委员会。”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随着食品监管职能的调整,《食品安全法》也已经进入了修订行列,相关配套法规也在修订中。据接近食药监总局的专家表示,法制办已经完成了《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近期将报国务院审批。同时各部门修订了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出台了《农产品质量飞行检查暂行办法》、食药监总局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办法》等。 “由于当前仍是多部门管理食品安全,所以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的漏洞还是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来规范监管行为。”胡颖廉说。 张高丽昨日还在会上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地方监管体制改革;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充实基层力量;建立食品安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加快检验检测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现代化水平。 根据国务院时间表,截至9月底,省级市级的食药监机构改革要全部完成。但胡颖廉说,目前地方改革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方工商不愿意把人划过去,甚至只划了十分之一,质检部门也存在不想把检测设备划过去的状况。” 胡颖廉表示,此次有些地方食药监机构设置设了乡镇一级,这需要地方政府对人、事、物的资金投入。特别是检测方面,购买产品和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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