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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工商局注重四清强化秋季农资市场监管成效明显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8/31 10:1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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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以来,栖霞市工商局立足保护“栖霞苹果”品牌大局,不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杜绝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果都良好声誉。到目前,共新办照22户,抽检化肥、农药样品33个,产品合格率达到98%。
一是市场主体清。以保护“栖霞苹果”优质品牌和开展“农资市场百店无假货”活动为载体,按监管区域组成巡查小分队,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数摸底排查,加强经济户口管理,重点做好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加盟连锁店的监管,及时更新补充监管信息档案,有的放矢进行监管;对无照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办理相关手续,消除监管盲区。
二是经营品种清。统一印制了《农资商品入市协议书》,凡进入辖区经营的业户都要签订《产品入市协议》,承诺产品质量、履行农资经营规章制度等内容;入市产品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公平交易局登记备案,并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执行标准、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纳入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流通渠道清。抓住秋耕秋种、果树施增肥有利时机,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规范生资销售环节,督促指导业户落实好“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等农资市场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不合格商品退市、质量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科技下乡、举办知识讲座、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指导果农购买手续齐全、信誉较高的农资产品,并注意索要购货发票。
四是诚信状况清。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及时受理、处结消费者投诉,发布消费警示,倡导广大经营者、消费者自觉抵制无照经营、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对有重大、轻微违法行为及不按规定落实监管制度的业户,降低信用等级,按农资监管“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监管;对守法经营业户,及时升级,增强监管的针对性。
(陈林 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