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陕西出台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制度 |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 更新时间:2013/8/21 20:23:30 |
|
中广网西安8月21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张伟峰)记者今天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拓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渠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制度》。 《制度》明确省局可以聘任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纪委、法制办等机关干部,省级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食品药品专家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证》。 《制度》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为听取、收集社会公众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反映、转递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改正建议;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执法行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政风行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等。并且要求在食品安全特邀监督员监督检查过程中,被监督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回答询问,说明情况;食品药品特邀监督员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可予以制止,并指出违法事实和依据,于2日内报省局。对特邀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承办处室一般应在10日内提出办理意见。 《制度》指出,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有超越范围、权限监督;非法干扰、妨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常执法活动以及利用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证谋取私利等行为的,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证》。 据了解,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目前有4000余名特邀监督员活跃在食药安全战线,在推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提升食药安全监管水平,宣传食药安全法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