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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机关效能 规定上班时间“六不准”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8/9 16:18:16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作为目标,近日发出通知,规定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六不准”:一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岗或脱岗;二不准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电脑上炒股、购物、聊天、玩游戏等;三不准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电脑上观看、收听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娱乐图片、小说、音乐等;四不准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群聚闲聊;五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冷淡、粗暴,甚至故意刁难;六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方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