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栖霞市工商局“一二三举措”增加家庭农场“GDP”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8/9 16:11:24  

自中央一号文首提发展家庭农场以来,栖霞市工商局迅速行动,省局《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立足果品产业优势,因势利导,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的发展。到目前,全市共发展家庭农场18户。

一是一个共识。在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和省市局指示精神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土地大户、果业大户进行走访调研,听取农户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设立家庭农场对培育栖霞苹果品牌及发展农副产品的好处,增强果业及种殖大户发展家庭农场的思想认识。

二是两个突破。首先是数量上的突破,栖霞市是果业大市,拥有果园65万亩,许多农户虽拥有规模化果园及土地,但由于分散经营,农副产品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程度不高。栖霞工商局立足实际,通过降低门槛、示范带动、典型引领等措施,引导扶持农户设立家庭农场。再就是质量上的突破,在办理过程中,指导家庭农场探索农户+农户、农户+合作社、农户+果品企业等生产经营方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根据农场发展实际,帮助农场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走果、林、副、渔综合发展之路,促进农场多元化发展,实现特色农业和家庭农场有机结合。现已办理1000亩以上的农庭农场3个。

三是三项帮扶。首先是准入帮扶零障碍。在服务大厅指定专人作为家庭农场受理人,对于前来咨询、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的农户,实行一人一站式服务,由指定受理人讲解关于家庭农场的政策,并一次性告知相关手续和所需材料;降低准入门槛,减化办事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场,现场受理,及时实地考察,帮助准备相关手续,催生家庭农场早落地、早发展、早见效。

其次是发展帮扶输能量。对已注册的家庭农场,由片区监管人员适时进行回访,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发展难题,按需向其提供融资、生产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引导家庭农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合同、商标、广告等服务职能,指导农场发展商标、扩大对外宣传,提升产品质量,走品牌发展之路。目前,对辖区内所有农场均走访2次,帮助解决困难6件,发展注册商标1件。

再就是牵线搭桥找市场。建立家庭农场监管服务台帐,详细其名称、规模、联系方式等内容,积极与果业、农业等部门沟通,协调家庭农场与果蔬冷库、合作社、大型商场超市及相关部门结成紧密帮扶对子,互通有无,优势互补,解决资金、雇工、产品销售等实际问题,扶持农场发展壮大,让其真正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摇篮。现已结成帮扶对子5个。

家庭农场经核准注册后,具有和一般市场主体同等的合法地位,依法在小额贷款、资金扶持、订单农业、商标注册等方面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其所经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产品统一销售,产供销一条龙,既可节约人力、物力、自然资源,又能扩大农民就业,还有利于特色农副产品发展壮大、开拓市场,特别是对保护“栖霞苹果”优质品牌意义重大。

(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