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广州产鱿鱼丝甲醛超标 已购顾客可要求退货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4/14 |
|
新快报讯(记者 邱春燕)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一份食品下架名单,当中有三款广州食品公司生产的休闲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广州市森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森味园鱿鱼丝(30克/袋,2008.09.01)被检出甲醛超标。
记者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看到,此次该局共抽取食品样本807个,不合格样本8个,抽检合格率为99.01%。在这8款不合格食品中,有三款产品为广州的食品公司生产,分别为广州市同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香橄榄和手工低盐梅,以及由广州市森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鱿鱼丝。 公布此份不合格名单的北京市工商局就此提醒,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各大超市,并未发现这三款产品在大型超市有售。但记者在市内一士多店却发现,由广州市森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森味园鱿鱼丝正在货架上销售,不过并非下架名单中所指的2008年9月生产的产品。 超标原因 甲醛是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添加剂,因此造成甲醛超标的原因多有三种: 一是海产品的肉质中存在微量甲醛;二是海产品的甲醛含量可能会和水产品的新鲜度成反比,水产品出现腐烂变质的现象时,甲醛含量也会随之增高; 三是人工添加,天然晒干的鱿鱼丝颜色是发黑的,而鱿鱼丝加甲醛可使表面增白,并延长保质期。 无论是以上哪种原因造成的甲醛超标,若超标情况严重,食用此类鱿鱼丝后皆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造成刺激和损害。 消费提醒 “甲醛鱿鱼丝”拆开包装后往往会有一股异味,根本没有鱿鱼的鲜美和弹性。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如发现鱿鱼丝颜色异常亮白,应小心购买。 不合格食品信息 标称样品名称 商标 样品规格 品生产批次 标注生产单位 不合格项目 古香橄榄 金箭 200 克/袋 2009.01.02 广州市同喜食品有限公司 亚硫酸盐 手工低盐梅 金箭 68 克/袋 2008.10.20 广州市同喜食品有限公司 糖精钠、甜蜜素 鱿鱼丝 森味园 30 克/袋 2008.09.01 广州市森味园食品有限公司 甲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