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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生猪定点屠宰瘦肉精监督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8/2 9:24: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按照中编办《关于印送<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的函》要求,近期,我部向各省畜牧兽医部门和有关单位下发了《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兽药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的通知》,拨付了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经费,用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快速检测、监督检查等工作。为确保做好2013年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本省的监督检测计划,将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落到实处。

  各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条/盒要从我部备案产品中选择。快速检测过程中筛选出的阳性样品,县级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向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并送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证检测。各确证检测机构应及时将确证检测结果反馈送样单位并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经确证检测判定为阳性的样品,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溯源调查,并将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请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等省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协助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开展屠宰环节

“瘦肉精”检测采样,采集猪尿等样本开展监督检测。每个省选择不少于30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作为采样点,总采样检测量不低于1500份。

  二、检测范围

  快速检测。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以省为单位选择生猪定点屠宰场,科学确定采样点,采样点要覆盖每一个县,全年均匀采样,采样检测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定点生猪年屠宰量的千分之一。

  确证检测。经快速检测为阳性的样品全部进行确证检测。

  确证检测经费和采样费如有节余,可适当增加快速检测抽检数量。

  三、检测品种

  每份样品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类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