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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3年内将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万亩 粮食提产 |
文章来源: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3/7/29 18: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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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专家对之一一详解。 总体目标:3年建设550万亩,提高粮食产能2.5亿公斤 2013-2015年,广西将投资65亿元,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模550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万亩,提高粮食产能2.5亿公斤。 其中,一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期限是2013-2014年,涉及南宁市江南区和邕宁区、鹿寨县、灌阳县、蒙山县、贵港市覃塘区、博白县、富川瑶族自治县、象州县等9个县,建设规模为193万亩,建成15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总投资25.4亿元,提高粮食产能1亿公斤。 二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期限是2014-2015年,建设规模为357万亩,建成25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总投资39.6亿元,提高粮食产能1.5亿公斤,建设县以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自治区粮食主产县为主。 建设内容:以农田整治为重点,五方面同时推进 ——归并零碎地块,开展地块挖高填低平整和零碎田块整合工程,提高耕地平整度和集中程度。 ——重点建设农田灌排配套设施,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确保项目区耕地“旱能灌、涝能排”。 ——建设农业生产配套道路,适度修建田间骨干道路,提高农业生产运输效率。 ——建设农田防护工程,提高田块保水保肥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建设土壤改良工程,提升土壤肥力,使耕地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较高等别。 保障措施:层层签订共建协议,不达标者实行问责 据了解,为保障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开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与工程所在地市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各市政府与县级政府签订工程建设责任状。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广西国土资源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工程建设区市联席会议,向各市分管领导通报各县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并将会议情况以纪要的形式抄报自治区政府。此外,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巡查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全程全面监管,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 与此同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还将对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所在市县开展年度督查和绩效考评,对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预定任务目标或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绩效考评不予通过。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应追究县、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