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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四责并重”撑起食品药品安全伞 |
文章来源:滁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3/7/24 10: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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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椒县创新建立了一办担责、四员履责、制度定责、管理明责“四责并重”的工作机制,强力撑起食品药品安全保护伞。 该县以“一办担责”为原则,在全县各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全面承担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进行“四员履责”,将各镇、村(居)配备“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具体工作,并制定实施“制度定责”,以文件形式确定“一办四员”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度。对立监管人员,全椒县设定“管理明责”,即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对基层乡镇社区实行网络化、表格化、痕迹化管理。 目前,该县10个乡镇均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任命“四员”296名,排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17次,上报监管信息37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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