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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名工商质监人员划转食药机构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更新时间:2013/7/11 8:23:24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张超)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监管责任,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州、县市区积极整合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管等职责,体制改革工作须分别于9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此前,重新组建的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日起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意见》明确,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将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加挂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将各市辖区和甘南州合作市、临夏州临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垂直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移交所在区(市)政府管理,具体由市州政府负责落实。

  整合监管工作力量。将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基数,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基数,划转新组建的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市县工商系统连人带编划转1600名,从市县质监系统连人带编划转156名。从工商、质监部门划转人员的职级待遇不降低。

  《意见》要求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