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宁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假药“百消丹” |
文章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3/7/10 8:51:05 |
|
人民网讯 近日,宁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药店销售的百消丹,其外包装标示有豫卫药健字(1994)第0050号,郑州华夏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出品,生产批号:20100103。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药管注[2000]74号)规定,全部“健字”批准文号于2002年12月31日前撤销,自2004年1月1日起“健字”药品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该药品未经批准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按假药论处。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