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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字号里潜藏着危机 |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13/7/6 11: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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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广州不少老字号、老品牌,奄奄一息有若干年了。为了保住这些个商业“老本”,或扶持或承包或重组,有关方面使尽十八般武艺,也就摆弄出个广州酒家,算是一面旗帜!其他的呢,名存着,但不是东家不再,就是成为“历史传奇”。当然,也有些至今还威名赫赫的,不过,在品牌上,却争议多多。前不久,饮料当中有王老吉,现在报载,莲香楼也冒起了争夺硝烟。 王老吉那笔账,至今仍众说纷纭,不说也罢。莲香楼这一波争执,却很有说上一说的价值,因为,当历史和现实交织到一起时,便很有些故事的八卦可成为坊间飞短流长。广州莲香楼起于1889年的“糕酥馆”,光绪年间易名“连香楼”,并在香港九龙开了三家分店。及后翰林学士陈如岳为连香楼的“连”字加上了个草头,连香楼遂变为颇为雅意的“莲香楼”。由于历史原因,穗港两地的“莲香楼”渐渐失去联系各负盈亏。 本来,穗港两个“莲香楼”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两个市场不交织也没什么。可是历史的变迁令两个“莲香楼”的月饼及其他糕点,不约而同处在了共同的市场,不是我在香港开个分店,就是你或许来内地设个分场……一个叫法,两个到场,于是乎,便出现了“本是同根生、相争何太急”的豆萁相煎之局。 商场上,无论争正统争正宗,还是争渠道争品牌,无他,利益之争而已。事实上,两个莲香楼原本各占一方利益互不相干,但是,全球化的浪潮令谁也无法置身其外,内地与香港的市场依存度也难分彼此,争品牌也就成为争市场的桥头堡之战,最终可能演变为不是我吃掉你就是你吃掉我的企业存亡之战。 如果说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是历史的某些偶然性造成的,那么,“莲香楼”之争,在穗港商业纠葛当中,就不是孤例了,有同名的凉茶铺之争,也有同名近名的甜品店之争、月饼名称之争、以后恐怕还会有金铺、首饰店以及似名的饭店之争,穗港文化同源、商业发轫也相互影响,历史上的互相传承若即若离,有很多相似之处。过去讲的是相得益彰。但是,当市场交融之际,利益切割就很容易上升为法律争执。这些法律上的接轨,便成为一大现实问题,比如,穗港两地对商标的认可原则就有不一致之处,香港的适用原则是“使用优先”,内地则是“申请优先”,两个原则对各自的市场是相适应的,但跨市场时,争拗便会升温,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能只能承认现实,各安市场。 不过,广州正在扶持自己的老字号市场,那么,扶持的政策,就应当不仅仅是解决老字号的资金问题、机制问题,还要从发展的眼光出发,好好研究一下老字号的商标问题,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老字号有信心,又有魄力把老字号做成跨市场的企业,那么,类似的法律问题,就应该未雨绸缪。否则,耗时耗力的商标争议,会成为“杀敌一万、自损三千”的常态。(唐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