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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局公布涉嫌违法食品网站40家
文章来源: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3/7/6 11:04:36  

   南方日报讯 喜欢网购食品的朋友注意了。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广州近期发现的涉嫌在宣传、销售食品中有违法行为的主体不明(或网站标示主体与备案不符的)40个食品网站,涉及的公司和食品名称包括广州康宝丽生产的玛卡(拉魔力拉)保健品、红酒木瓜汤公司生产的红酒木瓜汤等。具体相关信息消费者可通过http://www.gzaic.gov.cn/jrgs/sfjs/201306/t20130628_648838.htm查询。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发布今年上半年网购食品申(投)诉消费警示,公布了这些网站和网购三大陷阱及典型案例。其中,八成投诉来自外省,难规管,维权成功率低。为此,工商部门公布了40个涉嫌在宣传、销售食品中有违法行为的网站。据介绍,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网购食品遇跨国陷阱”的情况,在网购食品消费纠纷中越来越多。甚至出现了有消费者先后花了两万余元却没效果不说,还被诱其购买的“教授”讥讽“因为你体质太差(所以没效果)”。工商部门按照周小姐提供的网购线索查询该网站,网址IP显示位于境外,网页内容自称的公司名称、地址也均属虚假。

  据介绍,随着国内网购潮流的普及,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受理的网络商品交易纠纷申(投)诉数量较大。2012年,该分局受理的网购消费者申(投)诉总量为2536宗,涉及网购普通食品的22宗,其中,12宗为诈骗信息(实际无食品经营行为),4宗为被诉网站主体不明或属外地企业,6宗经查被投诉网站为本地企业经营,这6宗全部调解成功,其中涉及质量纠纷的3宗。今年,截至5月25日,仅受理9宗涉及网购普通食品的申(投)诉,其中8宗是诈骗信息,1宗的网站主体属外地企业。

  另一方面,网购保健食品(包括声称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的申(投)诉情况反映了该领域监管的难度。2012年,分局共受理网购保健食品申(投)诉567宗,仅能对其中约20%的网站排查出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实际经营者,由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执法、行政联动等手段有效地规管网站经营者,该部分申(投)诉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对其余80%以上的申(投)诉,因网站实际经营者无法查找或不在我市管辖范围内,难以施行规管手段,该部分投诉的调解成功率偏低。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消费者申(投)诉后,专业分局从网站备案资料、网站IP地址、快递单号、实体地址等多方面进行排查,对能查找到广州市网站实际经营者的,除了依法调解纠纷,还对违法经营者予以查处;对无法查明实际经营者所在地的,分局本着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损失的服务理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经营者,通过对经营者进行宣法教育以及与通管、公安部门的联动,力求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由于纠纷双方往往都不在本地(据统计,网购保健食品的投诉人80%以上来自外省),这种异地调解的方法比较耗时费力,但实践中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宣法普法、维护社会稳定均产生了一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