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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硅酸钾误当面粉用,13人食物中毒
文章来源: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13/6/28 8:41:42  

晨报讯(通讯员 姜琦峰 记者 戚在兵) 在制作肉圆时,误将氟硅酸钾当作面粉使用,结果先品尝的13个帮工集体食物中毒……在昨天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发食品安全周活动现场,省药监局专家提醒,6-10月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段,预防食物中毒要做到四点。

  案例:氟硅酸钾误当面粉用,13人吃后食物中毒

  昨天,省药监局通报了一起化学性食物中毒事故。今年4月,一市民在家中举办丧事聚餐,准备过程中,在制作肉圆时误将氟硅酸钾当作面粉使用。肉圆制作好后,先行品尝的13名帮工10分钟后出现呕吐、腹泻症状,被送往当地卫生院就诊。

  事故发生后,药监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结果发现,该人家为一经营电珠加工作坊,氟硅酸钾是加工制作灯泡时使用的化工原料,与面粉十分相似,请来的帮工误将其当作面粉放在碗橱内,厨子以为是面粉,顺手拿来制作肉圆,引起了一起事故。所幸救治及时,13名中毒者均好转,可疑食品被全部销毁。经过药监稽查人员的说服,这户人家也取消了定于次日举办的200余人的聚餐活动。

  发布:6-10月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处周达志处长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接报食物中毒事故12起,中毒人数127人,无死亡病例,事故发生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2起事故中,按照发生场所统计,发生在餐饮单位4起,学校食堂3起,家庭自办宴席3起,集体食堂2起。按照中毒原因统计,微生物引起中毒6起,化学性中毒4起,还有2起原因不明。

  周处长提醒说,上述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社会重视食物中毒的预防,因为6-10月份气温高,湿度大,易导致食品及其原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目前已经进入了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所以,要引起市民的注意。

  提醒:预防食物中毒,做到这四点

  目前,南京已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高温高湿,在这样的季节,居家生活如何才能预防食物中毒呢?对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预防食物中毒要做到以下几点:

  1、购买食品时要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等食品安全标识。坚决不买不用过期、伪劣、假冒食品。

  2、冰箱保存食品要严格分类分区,不能冷热混放。如生鲜食品(鱼、肉、海鲜)应存放在冷冻室;加工食品不吃要放入冷藏室,并严格遵守保存时间。

  3、不吃变形、变味、变色食品和包装破损或异常的食品(如胀罐),这种食品可能发生腐败变质。不吃刚腌过的菜,如酸菜,在腌制的第八天内亚硝酸盐含量最高,至少要腌上20天以后再吃。

  4、不吃不熟的青豆角、鲜黄花菜,不吃发芽的土豆,不吃霉变粮谷和蛋壳破裂有异味的鸡蛋。不吃腐烂变质的蔬菜,烂菜亚硝酸盐含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