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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禽类食品安全消费大家谈在京举办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更新时间:2013/6/28 8:14:39  

以诚信经营迎来放心消费

——禽类食品安全消费大家谈在京举办

 
  为净化禽类食品源头,规范禽类食品流通环节,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禽类食品放心消费,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联合承办的“科学引导、放心消费 禽类食品安全消费大家谈”活动于6月28日在京举行。来自国家卫计委、农业部、工商总局的领导,来自农科院、林科院、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和医学界的专家,以及来自首发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单位的代表近百人与会。与会嘉宾围绕禽类食品“科学养出来”“放心上餐桌”“信息更透明”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大家谈活动中,与会嘉宾就养殖环节和流通环节出现的禽类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表现以及解决方法各抒己见,充分研讨,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禽类食品安全问题亟需清源正流。应科学地研究和解决饲养环节层出不穷的问题;而在流通环节,则应严加规范,并且鼓励企业从诚信、道义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让禽类食品信息更透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保护消费安全。

  中消协秘书长姜天波在大家谈上说:“活动的主题是禽类食品安全,是中消协联合地方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精神的具体体现”。他就禽类食品消费安全提出了三条具体建议:一是有效借助社会力量,为食品安全工作注入正能量;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全社会行动起来,编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天网”。

  姜天波在讲话中强调,在国家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背景下,消协组织应从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高度入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好消协的社会监督和服务职能,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齐心协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相关负责人在活动中说,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者,食品生产企业不仅应尽到法定的义务,履行起相应的安全责任,还应当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出发,将预包装禽类产品信息在外包装上予以详细标明,便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本次活动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作为“兵团天山鸡”禽类食品品牌的生产经营单位,向消费者郑重承诺:养殖环节不使用任何激素、抗生素;所生产的“兵团天山鸡”养殖期不少于180天;补充饲料不添加任何激素类物质,并在商品包装或附加手册中明示上述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主办方此后还将联合新闻媒体,就禽类食品企业信息更透明的承诺、践诺行为进行持续的监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