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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食堂不提倡采购转基因食品
文章来源:成都晚报  更新时间:2013/6/25 7:00:34  

原标题:学校幼儿园食堂不提倡采购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食品在社会上存在争议,在咨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专家后,在标准中提出了这一点。

“阳光”招标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遴选入围企业,供货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采购标准

主要以定型包装类、生鲜食品类为主,不提倡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管理机制

制定“配送企业服务质量评议”标准,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市教育局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将统一配送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严禁私自采购。

统一配送公开招标

根据教育局发布的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试行),市直属中学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配送,提倡民办学校(幼儿园)参加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

在配送单位的选择上,市教育局表示,将以区(市)县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遴选一批入围企业。由各学校(幼儿园)与入围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蔬菜等由各区自行确定

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信息显示,统一配送的大宗食品原料主要以定型包装类(米、面、油、奶)、生鲜食品类(肉、蛋、禽)为主。蔬菜、调味品等是否纳入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的品种,则由各区(市)县根据情况自行确定。采购标准中,市教育局还表示,不提倡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对此,成都晚报记者从市教育局相关部门了解到,部分原料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因为要求统一配送保证安全、健康。但是转基因食品在社会上存在争议,没有办法对其进行测定,咨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专家后,在标准中提出了这一点。

此外,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配送的食品原料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

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

根据统一配送的相关安排,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配送企业服务质量评议”标准,并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应取消该企业学校食堂食品配送资格。成都晚报记者 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