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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食药监管局出台落实“马上就办”十条措施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6/21 19:0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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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工作理念,近日,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十条措施,践行“马上就办”承诺。一是要求凡是当天能完成的或要求当日完成的,必须在当天完成,做到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二是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事权划分,公开审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使行政审批流程更加明晰,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三是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业务补位制等规章制度。四是缩短行政审批期限,医疗器械审批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其他审批事项都比法定期限缩短一半。对申请新开办以及新一轮认证的企业,实行审批时限承诺和超时审批默许制度。五是开展延时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在临近下班或刚下班尚未离开工作场所时,只要有办事对象,须热情接待,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六是主动靠前服务,在企业取得许可证或认证证书前,加强指导与协调,帮促企业尽早获得相关资格。在企业许可证或认证证书到期前事先告知提醒企业,以便企业及时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换证手续。七是推行“一线工作法”,不论领导干部或一般干部都要多下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创业指导,与企业一同寻求发展良策,增强发展信心。八是完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应、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九是实行严格考核评估,把贯彻落实“马上就办”活动与个人绩效奖惩直接挂钩。十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制度和“马上就办”有关规定的干部。
方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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