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闽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从业人员每日晨检
文章来源:福州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6/19 8:13:59  

    福州新闻网讯 随着气温升高,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学校发生了聚集性细菌性痢疾疫情。近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转发通知,要求全省卫生、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全力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以预防食物中毒为主要目标,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迅速对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监督检查,突出检查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C级或不合格的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以大宗食品原料、学生饮用奶、冷荤凉菜等重点品种为主,开展原材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制作等检查。

  根据通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做到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有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特别是采购禽、畜动物肉类,要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和经营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并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学校食堂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活的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冷荤凉菜制作要有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要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通知还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发生食品安全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福州日报记者 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