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6月12日专电贵州省安排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奖励,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10万元。除鼓励实名举报外,匿名举报人也可选择预留密码方式来领取举报奖金。 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货值金额,但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100元至500元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记者黄勇 作者: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