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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训为由,自立项目向餐饮经营户收取4575元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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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训为由,自立项目向餐饮经营户收取4575元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物价局了解到,南明区卫生监督所乱收费被查处。 日前,有企业向物价部门反映,贵阳市南明区卫生监督所以培训为由,向南明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行业经营户收取进货台账和信息公示栏资料费。贵阳市物价局检查中发现,南明区卫生监督所对餐饮服务行业经营户自立收费项目收取信息公示栏资料费2199元;进货台账费2376元,两项共计收取4575元。 据贵阳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国家反复多次强调“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而南明区卫监所此行为属典型的乱收费行为。目前,贵阳市物价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南明区卫生监督所予以改正,并将对4575元乱收费资金依法进行清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