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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质监局推行“六公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5/30 17:57:56  

  长兴县质监局创新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法,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等级等“六公示”。通过在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质量安全监管公示栏的形式,实现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用等级、监管责任网、企业生产资质、日常监管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六个方面的公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公示。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与分类监管准则的通知》(浙质食发〔2011〕180号)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日常监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供大家查看。

    二是实施信用等级公示。在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的基础上,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征求食品监管相关部门意见,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为A、B、C、D四个等级,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供大家查看。

    三是实施监管责任网公示。公示栏上张贴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员、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的照片、姓名信息,形成完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让食品安全各项责任定人定位。

    四是实施企业生产资质公示。公示栏上张贴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确保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五是实施日常监管信息公示。公示栏上档案袋插有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记录卡,记录多年来企业的日常监管信息,包括每次的巡查记录和企业在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质量抽检记录、处罚记录等。记录的信息随时供大家查看,一目了然。

    六是实施投诉举报电话公示。公示栏上有举报投诉电话,方便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推行质量安全监管“六公示”,一方面可以作为一面镜子,时刻提醒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另一方面,督促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实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同时,也是消费导向杆。企业的生产面貌、质量安全能力,诚信度,安全隐患情况、处罚污点等信息都能在公示栏上进行了解和捕捉,能对顾客和消费者进行正确的指引,并对不良企业形成压力,督促其整改提高。(周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