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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药监分局积极开展计生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5/23 11:50:34  

     为深入打击“两非”,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进一步规范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秩序,近日,薛城药监分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以宣传为导向,提高群众知晓率。该局以《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围绕宣传教育、规范管理、依法查处等三个环节,召集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集中培训,签订了终止妊娠药物监管责任书;结合“两非”案件的通报,开展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其他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薛城分局关于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纳入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企业自律。通过出台终止妊娠药品、计划生育药械流通管理规定,对辖区内个体诊所、民营医院、门诊部、医务室、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保健机构药房内均张贴了“禁止违法出售使用终止妊娠药物”警示语。药品批发企业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工作,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禁止药品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四是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管理,强化对终止妊娠药品的市场监管。凡非法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凡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凡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凡无证经营宫内节育器的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凡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的,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家,保健品店18家,医疗机构15家,未发现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物行为。(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