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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食品工业协会倡议行业自律 违禁添加追刑责 |
文章来源:楚天金报 更新时间:2013/5/18 11:3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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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工业协会紧急倡议行业自律 添加、使用明令禁止物质者,应依法追究刑责 "害人卤菜"是如何制作的?它们有哪些明显特征?与放心卤菜有何区别?连日来,本报记者卧底揭秘"害人卤菜"的报道,引起广大读者的强烈共鸣,也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读者有关问题食品的投诉也纷至沓来。 昨天,湖北省食品工业协会紧急发出倡议,倡导会员单位安全生产,不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害人卤菜"报道引发问题食品投诉热潮 青山三弓路的周先生不解地说,他到一家品牌店购买"夫妻肺片",发现该店竟然没再卖了?东西湖六顺路的周女士反映,附近有两家卤菜店,所售的卤菜颜色与金报报道中的问题卤菜颜色是一样的,希望有关部门去调查一下。 读者郑先生反映,金报报道提到的假冒卤菜,用猪喉管冒充脆骨、食道(即业内称"红肠")冒充猪肚等,目前已形成了一个隐秘的产业链,并称他知道一些大型冷库可以批发这些假冒卤菜原材料。 青山区八旬的刘婆婆、武昌小东门的张女士反映,以前吃的藕带为淡黄色或铁锈色,但现在许多集贸市场的藕带白得异常。有知情读者反映,白色藕带是因为商贩使用了漂白粉。 汉口的苏女士反映,她从事化工产品经营有30年,发现有的商贩让半成品蔬菜更有看相,竟然用"保鲜粉"浸泡豆芽菜和莴苣丝,用低浓度双氧水浸泡土豆丝。 对于读者反映的线索,本报将陆续转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国标起草人提示 卤肉制品外观不一定好看 山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我国《GB/T 23586-2009酱卤肉制品》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武向勇,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酱卤肉制品国家标准已经实施,该标准强调了酱卤系列肉制品感观要求,其中酱制品表面为酱色或褐色,卤制品为该品种应有的正常颜色;组织形态要求紧密;防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在肉中注水,使产品质量降低,标准规定畜禽类酱卤肉制品中的水分不得超过70%,其内脏、杂类酱卤肉制品不得超过75%. 对于本报揭露的化工原料加工熟肉制品,武向勇高工表示,目前确实有不良商贩使用化工原料,改变肉制品的外观,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少数消费者不够理性,既要求卤菜食材外观好看,还要价格便宜,不法商贩会投其所好,制作黑心食品和"美容食品". 武向勇认为,不可能让每个消费者都成为鉴别食材的专家,在有关部门加强食品监管的同时,消费者对食品价格要有基本了解,如果食材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其品质就要打个问号。 行业协会紧急倡议 不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昨日下午,湖北省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苏传胜表示,他一直在关注本报"卧底揭秘害人卤菜"的报道,"任何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对这种害人的黑心作坊均会深恶痛绝". 苏传胜认为,这种害人的食品黑作坊门槛极低,生产工艺的随意性强,导致食品安全风险极大,有关部门应强力取缔,并根据本月4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添加物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就应直接定罪。 苏传胜还表示,我省食品工业整体状况是规模小、数量多,省食品工业协会目前正在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本报"害人卤菜"系列报道见报后,该协会昨日已紧急发出倡议,倡导会员单位安全生产,不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同时按要求,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每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年也要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专业培训。 机构职能划转 食品安全监管有望消除盲点 据了解,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管理,即质监监管生产环节,工商负责流通环节,食药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等。食品小作坊点多面广,质监基层力量相对薄弱;工商的网络较为健全,但受限于检测手段等。 因此看出,各个部门中容易出现监管脱节和空白点,不利于责任的落实。目前,正在武汉市推进的有关机构和职责划转整合,将实行食品市、区分级负责监督管理的体制,将市质监局承担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市工商局承担的全市食品流通环节及相关食品消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药监局。食品从生产、流通至消费环节,归口食药局统一监督管理,结束多头管理的历史。 武汉市食药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不仅从人员的配备上会得到加强,且相应的检验技术手段也会大大提升,消灭目前监管中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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